地方典型案例 · 广东省

劳动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

钱某入职小某幼儿园担任幼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若钱某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小某幼儿园可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钱某多次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承诺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小某幼儿园监控视频显示钱某将一名幼儿推倒在地,并多次拍打其脸部、揪耳朵、推搡身体。小某幼儿园发现前述情况后,以钱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钱某主张小某幼儿园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遂成讼。

裁判/处理结果

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教师不得实施体罚、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钱某存在多次用手拍打幼儿脸部等不当行为,违反法律明确规定和小某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小某幼儿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合理,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裁判理由/典型意义

本案系劳动者因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被依法解雇的典型案例。幼教行业直接关系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教师应恪守职业底线,以关爱引导替代粗暴惩戒。体罚幼儿不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亦触犯法律禁止性规定,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本案裁判充分彰显了司法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对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净化教育环境、培育良好师德师风具有鲜明的示范与警示意义,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有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