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典型案例 · 四川省、重庆市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中未约定竞业限制事项如何处理,是否应视为竞业限制合同一并解除

基本案情

沈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沈某任信息部副总监一职。双方于2022年3月15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间以及沈某离职后两年;科技公司按照沈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沈某竞业限制补偿金。2023年1月29日科技公司与沈某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科技公司向沈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但未约定竞业限制事项如何处理。2023年3月17日沈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裁判/处理结果

仲裁委员会裁决:科技公司向沈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裁判理由/典型意义

(官方页面未提供分析内容)